(供稿人: 于源)
10月1日正值国庆节,武隆区地方海事处执法人员全员值班,对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港信息的“江集运1262”船舶,开出“国庆”期间水上交通首张罚单。
当天10时15分武隆海事执法人员进行检查,对停靠在老黄纤码头的“江集运1262”进行安全检查,执法人员结合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,发现该船舶在此次乌江武隆航行进港期间未进行报港,执法人员进一步进行核查,该船船长承认此次进港未按规定向海事部门报告这一事实。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询问笔录,收集相关证据,根据安全检查“首查必罚”制度,依法对该船舶经营人进行了行政处罚,并对船上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。
为确保国庆、中秋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,武隆区海事执法人员全员值班,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领1个检查组深入水运一线,对辖区渡口、码头进行了全覆盖检查,针对重点水域重点环节落实专人负责,切实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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